
有人说,毛姆笔下的爱情,总是带着一种清醒的凉薄。
他写尽了一个男人对女人的虚与委蛇,却在《寻欢作乐》里,藏起了自己最温柔的软肋。
毛姆晚年亲口承认:书里那个让主角念念不忘的女人罗西,原型就是他年轻时深爱过的人。
他把未放下的怀念,一笔一笔安在了一个文坛大师爱德华·德里菲尔德的一生里。
读完,你会发现:
一个男人也许会爱无数女人,但他心里总有一处角落,是留给那个让他念念不忘的人。
她未必是最美的、是最贤惠的,但一定是那个让他觉得,生活曾如此鲜活、如此值得回味的人。

1
罗西:一生的白月光
罗西是德里菲尔德的第一任妻子。
她出身低微,当过酒店女招待,在世俗眼光里“粗俗”得很。
可毛姆写她“就像森林空地中的一泓清水,深邃、清澈,你纵身跳入里面,那是一种天堂般的享受”。
德里菲尔德最出色的作品,都是和罗西在一起时写的。
她是他贫瘠创作土壤上,第一朵也是唯一一朵野蛮生长的“真实之花”。
她代表着他尚未被社会规训的青春,代表着他作为“人”而非“名人”时所体验到的全部鲜活、痛苦与爱。
后来他们的女儿在六岁时夭折了。
那天晚上,罗西出去找了一个情人过夜。
德里菲尔德知道一切,可他什么都没说。
他任由她来来去去,最后看着她跟别人走了。
罗西走了之后,德里菲尔德再也没提起过她。
可那个写尽人间百态的作家,却把关于她的一切都写进了书里。
他写他们死去的孩子,写她在他最痛苦的那个夜晚出去和别的男人过夜。
他用文字把那段记忆永远地留了下来。
2
巴顿夫人:半生的荣光
罗西走后,德里菲尔德几乎崩溃。
这时候,巴顿·特拉福德太太出现了。
她是个社交场上的高手,知道怎么把一个有才华的作家推到公众面前。
她帮德里菲尔德写书评、办宴会、联络编辑、安排采访。
整整十年,她都在做一件事:让爱德华·德里菲尔德成为英国文学的泰斗。
德里菲尔德靠着她的助力走进上流社会,小心翼翼维持文人该有的儒雅模样。
巴顿夫人对德里菲尔德有感情吗?
当然有。但那种感情更像一场投资。
她需要一个成功的作家来证明自己的眼光,他需要一个得力的推手来成就自己的名声。
这段关系的底色,是互利,不是相爱。
所以当德里菲尔德病愈后娶了护士埃米,巴顿夫人表现得极其体面。
她写信祝贺,夸赞新娘,邀请他们来家里做客。
没有歇斯底里,没有破口大骂。
因为她输得起。
她失去的是一个男人,得到的却是一个“大师的伯乐”的名声。
对一个把体面当饭吃的人来说,再痛的事也得笑着咽下去。
3
埃米:余生的归宿
埃米是德里菲尔德的第二任妻子,也是最后一任。
她原本是他的护士。
德里菲尔德病重时,她日夜照料。
病好了,他就娶了她。
埃米不像罗西那样让人念念不忘,也不像巴顿夫人那样精明能干。
她就是一个普通的、尽职的妻子。
她把弗恩大宅收拾得干干净净,把德里菲尔德的起居安排得妥妥帖帖。
她精心维护着一个“文学大师”的体面形象。
可德里菲尔德呢?
他常常偷偷溜到镇上的小酒馆去喝啤酒,和管道工、面包师傅闲聊。
他不爱洗澡,不肯换内衣。
在埃米精心打造的体面生活里,他始终是个不太听话的“老小孩”。
这段婚姻谈不上轰轰烈烈,也说不上刻骨铭心。
但它安稳、体面、各取所需。
埃米得到了“大师遗孀”的身份,德里菲尔德得到了一个可以安心终老的港湾。
男人啊,年轻时为爱痴狂,中年时为名利奔忙,到了最后,只想要一个知冷知热的人。
4
写在最后
罗西是爱,巴顿夫人是名利场上的互相利用,埃米是晚年妥帖安稳的依靠。
一个男人也许会在不同的人生阶段爱上不同的女人,但只有一个人是他最爱的的白月光。
那个人未必是最适合他的,未必是对他最好的,甚至未必是爱他的。
可偏偏就是这样的人,会藏在心底一辈子。
毛姆写《寻欢作乐》的时候,已经五十六岁了。
他用一个过来人的眼光,把男人一生中对不同女人的感情写得透彻极了。
如果你也想看看毛姆最“偏爱、满意”的作品,一定要去读《寻欢作乐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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